婚姻那天

小说:倚情之衅 作者:血液循环

左右无事,祝大球再次将书打开,进入“内宇篇•镇元子”。

祝大球沉醉其中,无法自拔。翻书页的手都发抖,蘸唾液都打滑。每一个字,都打在他的心窝,直击心头,脑袋嗡嗡。一阵麻感,从心向外扩散,掠过喉咙、太阳穴、头顶。

祝大球亢奋十足,全神贯注,进入心流状态。

“内宇篇”主要讲人自身所俱备的:七窍、六识、一魂魄。正是朱再续所说的三大阶段:物质、精神和灵魂。

前两个阶梯,祝大球早就走过了,所以他主看的是魂魄。

人之精爽谓魂魄,本人之形气。附形之气为魄,游于七窍;附气之神为魂,游于六识。魂为三阶,魄为七段,谓之三魂七魄。魄生而有之,魂识而知之。

接下来详细解释,七窍、六识、魂魄的层次与运用。

祝大球看到“游魂丝”,真的是醍醐灌顶,大叫一声:“我有救了!我有救了!”

“你吓我一大跳。”

祝大球紧紧抱住她,道:“启榆,我有救了,我们以后,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!”

启榆喜道:“真的吗?那太好了。”

“先等等。我现在只找到了线索,具体如何做,还没门路。其中还有不少隐语,我还得再看看。”

“这是我们的新婚之夜,你就不能明天再看吗?”

祝大球看着启榆,她身上散发着迷人的气息,温存的抱了一下。

启榆头靠在他的下颌,幽幽道:“我们就这样,也很好,你把注意力放在我这里了。”

祝大球一想到屠夫朱再续,心就揪住了。

预感到危机,摸了摸她头,道:“此事刻不容缓,为了我们能够长久幸福的下去,你就委屈一下,好不好?”

启榆无奈,转过身点上煤油灯。祝大球很欣慰,挑灯夜战,将书系统的从头到尾读了好几遍。

如何才能产生“游魂丝”?魂游于六识,六识是: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结合最原始的三种元素:水、土、木。然后常触、常生、常贮,再利用自身生成“游魂丝”,通过“游魂丝”修复地气之门,再链接起天气之门。

祝大球找到方法,将书包裹好,塞到启榆的手中。

启榆好不容易等他结束,道:“好了吗?——喂喂,你干嘛呀,你要去哪里?别忘了,今天是什么日子。”

“我知道,我知道,我们来日方长。但眼下有一件事,我必须要先做。你把书保管好。”

苟穗坐在门外,问道:“女儿,他怎么了?”

“我哪知道,他看书以后,像着了魔一样!”

启榆一跺脚,心中充斥着喜悦的怨气,不好意思强行按倒他。

祝大球将水桶搬来,朝里面铲土。铲了大半桶的土,又朝里面倒水。水倒满以后,又去找一根棍子,插在其中,搅匀成泥浆。

启榆出来一瞧,道:“大半夜的,你要干嘛呀?你想盖房子,也等天亮了,再动啊。”

祝大球向启榆一招手,道:“原谅我这一次。”

脱的赤条条,爬了进去,感受着土、水、木。

启榆捡起祝大球的衣服,到苟穗身边,道:“妈,他怎么可以这样呢?我都不要了,非要泡在烂泥浆里。”

苟穗心想:他刚失去能力的时候,也是疯疯癫癫。只不过那时候毫无生气,现在却是精神抖擞。

“且由他,说不定,他真的找到什么方法了。他能找回曾经的自己,吃那么多苦也值了。”

启榆不满道:“可是—可是,我怎么办呀?我好不容易盼着这一天,他却那样。”

“孩子,耐心点。那么长时间都过去了,何必在乎这几天呢?不管用,他自然会回头;管用,他自然会加倍补偿你。”

“哼,等他好了以后,有他好看的!”

启榆气鼓鼓的进屋了。

天快亮了,祝大球皮肤被泡的发涨,浑身难受,感觉也没什么起色。不禁又着急又绝望,冷静下来后,心想:肯定是哪里出错了。

也不管雅观不雅观,用泥浆中澄清的水,洗洗手,爬出桶,就冲进锅屋。启榆惊叫一声,苟穗从旁边的搭棚赶来。

启榆出来,碰到苟穗,道:“妈,他太过分了!一身泥巴,就冲进来,朝我要书。拿到书后,就那样坐在我们的新床上。”

苟穗叹了一口气,道:“爱一个人,就不能总想着自己。你们已经是夫妻了,他现在只想着自己,你就要多为他着想。如果他爱你,事后,自然会感激你的体谅——天要亮了,我们去折点榆树枝来。”

“折榆树枝干什么?”

启榆听进去了,他们这是什么婚礼?天气特殊,环境特殊,只是结婚的日期到了而已。邀请的人一个都没来。

“他肯定是什么地方没想明白,才去书中找答案的。找到答案,他还会爬进桶里。万一有人来呢?”

启榆道:“我明白了,把他盖起来,不受外界干扰。”

祝大球将书看了一遍,从头到尾细想一遍,还是找不到其中的关窍。他感觉离成功,就差那么那么一点点,这一点一点到底是在哪里呢?

这书他几乎能背了。将书朝他的新婚床上一丢。痴痴霉霉的走了出去,启榆看他赤身、浑身干泥巴,立即转身,道:“要进桶里快点进!难看死了!”

祝大球一惊,赶紧跑向桶,一股空气流从身上掠过,猛拍自己的脑门,叫道:“我真傻,我真傻!怎么没有想到气流!游魂丝,怎么能离开气流呢!没有气流,它怎么游动!”

立即跳进桶中,从头开始。不过这次:正气流从七窍而入,顺气流从体内走,尾吹流底返。祝大球开始只能导入一丝丝气流,也只好慢慢施为。过程是缓慢而漫长的。

启榆用榆树枝将桶盖住,也不埋怨祝大球了,说明苟穗的开导起效果了。

太阳高高升起,谷沟镇上还有幸存者,穿过榆树林,朝沙漠逃,争取穿越沙漠。

有几个老相识,劝苟穗跟着他们一起,苟穗婉言谢绝了。

刘汉邦和武夷锋矿主,这两位昔日的竞争对手,难得的结伴同行。

以前打个招呼,瞥你一眼,已经是相当大的客气了。现在脏衣、脏腿的混在稀稀拉拉的逃难人中间。灾难中活下来,是所有人竭力要做的。

大拿哭哭啼啼的走到苟穗面前,道:“死了,全死了。这场洪水来的太突然了,这雨下的太突然,他们全被冲走了。我爸托着我从井洞口,爬出来,他自己淹死了!”

苟穗想到自己的妹妹和侄子,心生哀叹,道:“孩子,你跟他们一起去吧,别落单了。”

将一篮子白面饼和两罐水,连篮子都给了蒙大。

大拿走后,启榆道:“妈,他们为什么都要走?为什么不重新开始?”

“因为绝望了。上次浩劫活下来的人,又经历了浩劫,这次恐怕更严重。等祝艺出来,你们也走吧。”

“妈,我们一起走吧。”

“你去收拾好东西,把一切先准备好——难道妈妈的话也不听了?”

“听!听!听!我这去收拾一下,明天就走。”

启榆心中却想:到时候,我让祝艺以认亲为由,带妈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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